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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勇超代表建议:立法促进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3月07日11:25  新华网

 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(记者许祖华、安蓓)作为国有博物馆的重要补充,民办博物馆对保护各种文物,特别是民间收藏文物的作用越来越大。全国人大代表、陕西关中民俗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建议,国家应制定出台《民办博物馆促进法》,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,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。

  王勇超说,我国民办博物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,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渐成气候。截止到2009年8月,在各地文物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博物馆有386家,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13.3%。

  由于目前民办博物馆还处于自主生存、自我完善状态,在管理运行、业务开展、社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。因此,王勇超建议国家立足民办博物馆发展现状,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,加快制定《民办博物馆促进法》,明确民办博物馆的性质、确立民营博物馆的法律地位、落实各项促进举措,建立完善激励机制,健全准入和退出制度。

  王勇超说,应保障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享有同等法律地位,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,使之在国家立项、政策扶持、土地利用、税费减免、银行信贷、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博物馆享受同等待遇;把民办博物馆纳入国家正规管理之中,在文物主管部门设置民办博物馆管理机构,加强对口管理。

  王勇超还建议,国家可通过贴息、补助、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民办博物馆;同时加大投资力度,专门设立发展基金,鼓励民办博物馆发展与之相配套的旅游及旅游商品生产、商业地产等设施和项目。

  针对民办博物馆数量多、种类杂、办馆目的不同、品质不一等问题,王勇超建议应细化准入标准,完善审批程序,加强对拟申办民办博物馆办馆宗旨、藏品来源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;对现有合法登记的民办博物馆加强监管,对不达标者责令退出。同时,严厉打击非法办馆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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